考生若对本人成绩有疑问,可于7月13日(星期六)10:00至7月14日(星期日)16:00,通过“上海招考热线”网站“成绩查询”栏目申请成绩复核。成绩复核是核查答题纸姓名、报名号等是否与考生本人对应,试题有无漏评、漏阅,小题得分是否漏计,各小题得分合成后是否与提供给考生的成绩一致等。成绩复核结果只向考生提供历史科目统一考试成绩(不包括考生日常考核成绩),不重新评卷。考生不得查阅答卷。
6. 持有效期内《上海市居住证》、且居住证积分达到标准分值人员同住子女,可申请转入本区学校。如按房产证地址申请转学需满足以下条件:房屋产权人为学生父母(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)或其本人(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)。
(2)通过具有人才派遣或劳务派遣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派遣的,还需提供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的派遣协议、派遣岗位协议;